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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第二届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启动会上的讲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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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2015-11-11 15:34:08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    作者:       打印 | 复制 | 保存本页信息

  2015年以来,经中央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全国老龄委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,开展了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。活动开展三年来,各级党政领导和老龄委高度重视,各地老龄工作部门精心组织,各级各类创建单位踊跃参加,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,开启了敬老爱老新篇章。

  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开展以来,浙江省及杭州市领导高度重视,老龄工作部门精心组织,把创建活动作为优化为老服务、推动老龄工作的一项长期工作,通过系统谋划、整体设计、培育典型、统筹推进,不仅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开展,取得了显著成效,而且还探索总结出“党政领导重视、部门联合指导、社会广泛参与、内外监督到位”的杭州模式。这次会议选择在这里召开,就是为了学习推广浙江省及杭州市的创建经验,深入开展第二届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。

 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、中央关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,总结交流第一届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经验,研究部署第二届创建工作,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。刚才,浙江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、杭州市副市长戚哮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,介绍了浙江省、杭州市的老龄工作情况,杭州、辽宁、新疆等八个单位介绍了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,这些经验都很好,很有典型性代表性,可学习可借鉴,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司巡视员许梅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,下午大家还要实地观摩杭州市创建工作。在这里,我代表全国老龄办,对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创建,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创建,各创建单位积极参加创建,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!

  下面,我就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谈两点意见,供大家参考。

  一、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,开启了敬老爱老新篇章一是领导重视,全力推动创建开展。创建活动从一开始,就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,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国务院副总理、全国老龄委主任回良玉同志对创建活动作出重要批示。全国老龄委两次下发文件,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,明确了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,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。山西、辽宁、浙江、新疆等地高度重视创建工作,成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、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。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,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下发文件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,多数地方党政领导作出指示,主持召开创建会议,出席创建活动。江苏、四川等地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社区(村)、企业等创建单位,指导开展创建活动。上海、大连等地安排了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专项经费,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活动的开展。

  二是精心组织,构建共创共建机制。2012年5月,全国老龄办在山西太原召开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推进会之后,各地积极谋划,精心组织。多个省(区、市)迅速召开启动会议,部署创建活动。山西、江西等省老龄办与市县级老龄办签订创建活动目标责任书。甘肃、云南、宁夏等地老龄办与老龄委成员单位建立了创建协作机制,出台行业创建方案,形成创建合力。陕西、甘肃等省老龄办联合行业部门召开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推进会,积极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协同创建,形成多方参与的网格化创建机制,实现共创共建。到目前,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已经在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、24个行业中开展,涌现出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集体1212个,各级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单位达到23万余个,基本形成了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四级创建网络。

  三是注重实效,推动基层扎实创建。老年人生活在基层,创建活动重点也在基层。为确保创建活动真正使老年人受益,各地老龄工作部门积极动员各基层单位和窗口单位参与创建,第一届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基层单位超过70%。各地基层创建单位根据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管理办法的五项创建标准,制定了详细的创建细则和标准,这些细则和标准既符合基层单位实际,又可考核可督查,确保了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。福建、内蒙古等地的创建单位形成了“三亮”、“三公开”等特色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。新疆有15个行业分别制定了本行业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标准。湖北、厦门等地的公交系统制定敬老文明先进车(线、个人)标准制度和服务标准,开展文明车、文明司乘人员评比活动,形成一套完善的敬老助老制度体系。

  四是规范管理,促进活动持续深化。“敬老文明号”活动重在创建、贵在管理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通过优化运行机制、提升管理标准、加强督促检查等,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。为促进日常管理规范化,全国层面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和联络指导常态化机制。各地普遍把创建活动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工作来抓,纳入各级老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。辽宁、湖南、四川的许多市(地、州)还将创建活动纳入党委、政府评比达标、精神文明考核、县市区党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等内容。贵州、青岛、宁波等地建立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,及时指导和规范各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,大连、杭州等地实施第三方考核,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督察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通过公布监督电话、开通投诉网站、组织明察暗访等措施,发动社会力量对“敬老文明号”进行监督,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约束机制。有的地区、行业部门还制定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政策,有效激发了广大窗口行业参与创建的热情和活力。

  五是强化宣传,积极营造良好氛围。创建活动是一项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群众性社会活动,搞好创建活动,离不开宣传。各地把宣传贯穿创建活动的全过程,高度重视营造氛围,江苏、福建利用主流媒体和老年媒体,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,以户外媒体为辅助,形成了立体化的宣传格局。广东、重庆等地在启动、创建、评选三个阶段分别采取针对性宣传策略,通过开展标识征集、社区宣传、网络造势等各类宣传活动,提升创建活动知名度。天津、黑龙江等地通过选树典型、培育推广,形成了良好的比学赶帮超的创建氛围。山东等地建立宣传考核机制,将各级创建发稿情况纳入工作考核重要条件。这些举措既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开展,也扩大了创建活动的影响,使创建活动成为老龄工作的新亮点。

  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开展三年来,取得了良好的成效:一是浓厚了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。创建活动是强化公民敬老意识、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的创新形式。通过创建实践,特别是宣传教育活动,进一步浓厚了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。二是推动了大老龄工作格局的形成。以创建为平台,动员整合了政府、市场、社会等方面的敬老助老服务力量和资源,特别是动员一大批公共窗口服务单位加入到为老服务的行列,进一步构建了党政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。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老龄工作,创建活动成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抓手。三是强化了为老优待优质服务。创建活动以落实《老年法》和老年优待政策为主要内容,各创建单位出台了老年优待优质服务的新举措、新标准、新要求,使广大老年人真正受到了优待,获得了便利,得到了实惠。

 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,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,创建活动是一个新生事物,缺乏经验,还存在一些问题:一是创建认识有待提高。有些地方对创建活动认识不到位,重视不够,操作简单化,特别是表现在以评比代替创建,或者把原来的敬老先进单位推荐为“敬老文明号”,注重结果,不注重过程,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建。二是创建动员有待扩大。一些地方创建动员的面不够大,没有把重点放在基层单位,放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,有的地方过多集中在养老机构上,影响了创建活动的整体成效。三是创建的管理有待加强。创建活动的重点在过程,重点在管理,有一些地方把重点放在动员和评选两头,轰轰烈烈开始,轰轰烈烈结束,平平淡淡过程,这与我们创建要求是有差距的。

  二、扩大规模,优化管理,提升质量,深入开展第二届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第一届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已经圆满结束,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第一届创建活动做法经验的基础上,按照全国老龄委和全国老龄办文件要求,深入开展第二届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。

  第二届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的总体任务和要求是: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“关爱老人、构建和谐”为主题,以提升敬老意识、强化为老服务为主要内容,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增强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;进一步加大组织动员力度,扩大创建规模和创建范围,吸引更多的行业、更多的单位加入到创建行列;进一步优化创建过程管理,加强创建质量监控,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更大实效,让更多老年人真正受益;进一步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,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,使创建活动成为老龄工作的新亮点、新品牌。这些任务要求概括起来就是,动员更广,管理更细,效果更好,影响更大。具体来讲,要抓好六项工作。

  一是统一创建思想,提高创建认识。第二届创建活动比第一届创建活动面临着更好的机遇和条件。首先,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更加重视老龄工作。新修订的《老年法》颁布,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出台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”战略部署。习近平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、发展老龄事业、关爱老年人作出重要指示。全社会更加关注老龄事业发展,老龄问题成为全社会,特别是“两会”和媒体关注的热点。其次,中央印发了《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》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提出:“弘扬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的优良传统,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‘敬老文明号’创建活动”。这些文件对我们做好老龄工作,特别是开展创建活动,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第三,各地在第一届创建实践中,因地制宜,开拓创新,积极探索,总结积累了许多创建经验。在这样有利的形势下,我们要有更强的信心和决心,要有更高的目标和要求,要有更实的行动和措施,把第二届的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开展好,部署好,落实好。

  二是加强创建领导,建立创建机制。创建活动是党委政府主导的群众性活动,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,实现党政主导,另一方面要激发创建行业、集体的内生动力,形成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。首先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。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开展好创建活动的关键,要积极争取把创建活动纳入党委、政府的核心价值观教育、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,列入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。第二要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作用,形成创建活动的联动共建机制。老龄委成员单位都是重要的涉老部门,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,与他们开展联合创建,形成合力,特别是推动行业和系统创建。第三要激发创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要指导创建单位把创建目标与本单位发展目标统一起来,把创建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不能形成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“两张皮”。如果形成“两张皮”肯定搞不好,也很难得到创建单位领导的支持。要指导他们根据本单位的中心任务设计创建主题和具体内容,开展独具特色的创建活动,使创建活动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。使创建活动既达到了我们创建活动的目的,也推动创建单位的工作开展。所以,开展创建活动一定要跟创建单位讲清楚,我们通过开展创建活动,一方面提升敬老意识、提高为老服务水平,另一方面促进创建单位员工素质的提高、促进创建单位工作的开展,实现“双赢”。只有这样,才能使创建活动获得创建单位领导和职工的支持和欢迎,才能形成长效机制。

  三是加大创建动员,扩大创建规模。第一届创建有些地方动员的面小了一点,影响小了一点,第二届创建要把重点放在加大创建动员、扩大创建规模上,使活动能够在更多的行业、更多的单位、更多的领域开展,真正使更多老年群体受益。要把普遍创建与行业的重点创建相结合,把全国的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与地方的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相结合。重点指导主要涉老行业明确创建目标,创新创建载体,并在继续抓好现有重点涉老行业创建工作的同时,要把创建活动向其他涉老部门、为老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拓展。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整体创建活动,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建设一批“敬老文明号”示范点、街、区,使“敬老文明号”连点成线、连线成片,不断扩大活动影响,使更多的基层单位参与。要明确创建活动的重点,三类创建单位要求是不一样的,重点是公共服务窗口单位,因为他们不是专门的老龄部门但又直接为老年人服务,特别系统性的单位——银行、公安、交通、卫计等部门,点多面广,鼓励他们开展创建,意义更大;第二类单位是涉老部门,主要是老龄委成员单位,要通过创建,鼓励他们出台和落实更多惠老政策;第三类单位是为老服务机构,这些单位不是创建的重点,评选表彰名额也不宜占太大比例,主要是鼓励他们提升为老服务质量,探索为老服务新模式,起到辐射引领作用。

  四是深化创建内容,增强创建实效。创建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:一是提升敬老爱老意识,通过宣传教育,使创建单位和职工统一思想,牢固树立尊老敬老的理念;二是落实优待政策,提升为老服务水平,让老年人直接受益。但创建不是另辟一项新工作、新任务,实际上就是一项动员全社会、强化现有老龄工作、落实现有老龄政策的惠老实事工程。中央及有关部门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、养老服务业、健康服务业等一系列法规政策,相关部门在金融服务、医疗卫生服务、老年文化、老年人优待、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养老服务、养老设施建筑设计等很多方面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和国家标准,很多地方相继出台了配套法规、条例和实施意见。如何确保各项惠老法规政策落到实处,如何让老年人真正得到实惠,这是老龄工作部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。开展创建活动,就是老龄工作部门适应新形势、新要求的新创举。创建就是要抓这些政策、文件在基层单位的落地,抓这些政策、文件的生根开花,使老年人更加感受到惠老政策的实惠。要以创建为抓手,推动政策制定部门参与创建活动,制定更多惠老公共政策;推动公共窗口行业部门参与创建,提高公共窗口为老服务水平;推动为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参加创建活动,发挥社会化为老服务力量,使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得到贯彻落实,整体提升老龄工作水平。

  五是强化创建管理,提升创建质量。加强创建过程管理监督是开展好创建活动的关键。各地要根据实际,不断地创新,总结经验,特别是要在加强创建管理,使创建管理更加规范、科学、有序。要逐步建成监督管理机制,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监控,细化、量化创建标准和考核标准,坚持创在平常,建在过程。要督促创建单位及时展示创建信息,做到创建活动的过程公开、措施公开、方法公开、成果公开。要创新评价方式,把自我评价、主管部门评价、社会评价、老年人评价有机结合起来,要加强刚性约束与柔性导向的有机结合,形成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。要组织开展好群众评议工作,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、老年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评议,建立特邀监察员队伍,可以尝试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义务监察,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创建集体进行监督和检查,把群众评议和监察结果作为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。

  六是加大创建宣传,营造创建氛围。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活动,要加大宣传力度,争取支持,扩大影响,营造氛围尤为重要。要大力宣传“敬老文明号”的精神内涵,它的精神内涵应当包括四个方面:一是尊老敬老,这是根本,“敬老文明号”集体成员应该要有强烈的尊老敬老意识和为老服务的责任感;二是爱岗敬业,强调每个成员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优秀的工作业绩;三是创先争优,争创一流,成为行业标杆;四是奉献社会,引导广大职工发挥岗位技能和优势,积极参与包括敬老助老在内的社会公益实践。这些精神内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都是完全一致的,要积极争取宣传文化部门的支持,把创建活动纳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中。要发挥主流媒体和老年媒体的作用,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创新做法、创新经验和创建典型,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,使创建活动成为老龄工作闪亮的一个品牌、一张名片,让全社会更加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,形成有利于创建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  同志们,第二届全国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已经启动。希望大家统一思想,树立信心,开拓创新,真抓实干,把创建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,又扎扎实实,努力实现动员更广、管理更细、效果更好、影响更大的创建目标,推动“敬老文明号”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,再创新佳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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